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骨科微创手术中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6D01G0416  FS3408012026043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骨科微创手术中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4详细审查中业绩评分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具有医疗机构供货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且业绩合同中产品品牌型号须与本次所投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的业绩。

(3)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提示:如投标人虚假填写,将承担相关责任。

(4)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或提供的任一材料不清晰的,则该业绩不得分。

(6)产品供货业绩可不限合同主体,但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核心产品(不包含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八、附件配置”部分)具有医疗机构供货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且业绩合同中产品品牌型号须与本次所投核心产品(不包含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八、附件配置”部分)品牌型号相同。

(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的业绩。

(3)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提示:如投标人虚假填写,将承担相关责任。

(4)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或提供的任一材料不清晰的,则该业绩不得分。

(6)产品供货业绩可不限合同主体,但合同甲方须为医疗机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56-586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yl7703永利集团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 系 人:吴阳奇

联系方式:0556-599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56-5865310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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