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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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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太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期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太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许可字〔2026〕120号;
1.4 招标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龙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龙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太湖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四期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H5GC26A08G03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5GC26A08G031;
2.5 建设地点:太湖县晋熙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太湖县交通指挥中心、太湖县第二中学、太湖县自来水厂、太湖客运站、熙湖云邸小区、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屋面及地面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电气安装项目。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4.05MWp的光伏电站,以及包含8套双枪120kW直流充电桩、58套7kW单枪交流充电桩,共计74个充电车位的充电桩系统;
2.7 合同估算价:1736.41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拟建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结构检测,包括房屋荷载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固设计(若有),确保安装光伏后建筑安全、防水不受影响;项目所涉及的勘察、对招标人已提供的初步设计进行复核优化、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提供报批报建服务、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 等,以及在建设期间提供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
(2)采购及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电力接入手续和并网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免费运维服务等全部工作,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本项目建成后电站信息应免费实时接入招标人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手机APP系统应与招标人已建光伏电站系统一致;需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含光伏面板每季度不少于1次清洗、设备月度巡检、故障24小时响应48小时修复,运维人工、耗材等全部费用含在报价中)。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老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原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新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860万元及以上且总装机容量1.6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①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或监事等)职务。如存在上述情况,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卸任其他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或监事等)职务,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 财务要求:无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1 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38号
邮 编:2464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56-4162269
招 标 人:太湖县龙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烟雨江南小区79栋101、201室
邮 编:246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56-5129008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太湖县龙山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邮 编:246400
项目负责人:侯周锋
电 话:0556-5119268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太湖县建设路638号12楼
电 话:0556-4161296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1.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1.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银行账号:1692701021000076329014133
银行联系电话:0556-5125678、15391920410(储经理)